2013年應關注的稅務稽查風險和特殊稅項風險
- 發布時間:2014-12-17
- 文章來源:管理員
2013年2月4日,全國稅務稽查工作視頻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針對今年成品油批發和零售企業、部分辦理出口退稅的企業、證券和基金公司3 個稅收專項檢查指令性項目,部署對其的稅收專項檢查,并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區 域稅收專項整治。
成品油批發和零售企業、部分辦理出口退稅的企業去年已經被列為必查項目。
對于證券和基金公司而言,第一次被納入全國稅務稽查的指令性計劃,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我們建議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適當檢視以下稅項的處理:
●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稅務處理
● 業務招待費個稅問題
● 傭金和手續費的稅務處理
● 辦公費、會議費、培訓費、業務宣傳費的稅務處理
● 福利事項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
● 風險準備金的稅務處理
● 業務員報銷發票的真偽與業務真實性的處理
另外,建筑企業、資本性交易、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高端培訓公司等被列入2013年全國稅收專項檢查指導性項目。對于資本性交易雖然由指令性項目降格為指導性項目,但其對稽查的貢獻度較高,仍應引起足夠關注。以北京地稅為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地稅與工商部門聯手管理自然人股權轉讓,相關個人所得稅就帶來突破性增長。
日前,柳州兩面針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補繳稅款的公告稱,2013年1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督審便函[2012]113號,要求公司補充申報繳納2009—2011年期間出售中信證券股權應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費合計12,974,073.06元。公司已經完成上述補稅。該案例無疑會在全國引起很大的反響。本案的核心問題是公司于限售期后轉讓原始股究竟是屬于轉讓股權行為還是屬于買賣金融商品行為,如果被界定為金融商品買賣,根據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屬于應稅行為。值得注意的是,總局下發了督審便函[2012]113號文件要求兩面針補稅,因此各地稅務局都有可能 在此指引下部署行動檢查限售股轉讓的營業稅問題。
成品油批發和零售企業、部分辦理出口退稅的企業去年已經被列為必查項目。
對于證券和基金公司而言,第一次被納入全國稅務稽查的指令性計劃,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我們建議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適當檢視以下稅項的處理:
●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稅務處理
● 業務招待費個稅問題
● 傭金和手續費的稅務處理
● 辦公費、會議費、培訓費、業務宣傳費的稅務處理
● 福利事項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
● 風險準備金的稅務處理
● 業務員報銷發票的真偽與業務真實性的處理
另外,建筑企業、資本性交易、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高端培訓公司等被列入2013年全國稅收專項檢查指導性項目。對于資本性交易雖然由指令性項目降格為指導性項目,但其對稽查的貢獻度較高,仍應引起足夠關注。以北京地稅為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地稅與工商部門聯手管理自然人股權轉讓,相關個人所得稅就帶來突破性增長。
日前,柳州兩面針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補繳稅款的公告稱,2013年1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督審便函[2012]113號,要求公司補充申報繳納2009—2011年期間出售中信證券股權應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費合計12,974,073.06元。公司已經完成上述補稅。該案例無疑會在全國引起很大的反響。本案的核心問題是公司于限售期后轉讓原始股究竟是屬于轉讓股權行為還是屬于買賣金融商品行為,如果被界定為金融商品買賣,根據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屬于應稅行為。值得注意的是,總局下發了督審便函[2012]113號文件要求兩面針補稅,因此各地稅務局都有可能 在此指引下部署行動檢查限售股轉讓的營業稅問題。